这些资源税政策执行口径,你知道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3 09:26

资源税应税产品分类与计税依据 - 未经加工处理的煤炭原矿,以及经过破碎、选研后矸石直径50mm以上的产品,按原矿征收资源税 [3] - 煤炭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低热值煤,以及通过洗选、风选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生产的精煤、中煤、煤泥等,按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3] - 开采的轻稀土原矿,经过洗选等初加工过程产出的矿岩型稀土精矿,按轻稀土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3] - 开采的离子型稀土原矿,通过离子交换等工艺生产的稀土料液、碳酸稀土,以及通过灼烧、氧化等工艺生产的混合稀土氧化物,按中重稀土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3] - 开采的盐湖卤水、盐井卤水,通过蒸发结晶法、沉淀法等物理工艺生产的氯化盐、硫酸盐、硝酸盐等,按盐类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3] - 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以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3] - 纳税人销售额中准予扣除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 [3] 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 - 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罚没、收缴的资源税应税产品,不缴纳资源税 [9] - 在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开采并直接用于本工程回填的砂石、粘土等矿产品,不属于开发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9]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税处理 -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缴纳资源税,但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10] - 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将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12] -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以下方法和顺序确定销售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成本利润确定;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12][13] -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 (1-资源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13] - 纳税人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是指将应税产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产品并构成最终应税产品的实体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