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攻略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3 22:37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操作 -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7] - 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每人每月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7] - 只要父母其中一位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扣除 不按照老人人数加倍计算扣除标准[7] - 非独生子女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或约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 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每人分摊额最高不超过每月1500元[7] - 独生子女家庭中 父母离异后再婚 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 纳税人仍可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扣除[7] - 非独生子女家庭中 即使一个子女无赡养能力 也不能由另一子女单独享受3000元全额扣除 必须分摊且每人不超过1500元[8]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2] - 填报操作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在“办&查”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进行 步骤包括确认材料、填写被赡养人信息、选择是否独生子女及确定扣除分配比例等[2][5][6]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扣除范围为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14] - 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14][18] - 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16] - 扣除在父母之间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方按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即每人每月1000元)[14][19] - 有多子女的父母 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20] - 享受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23] - 例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 其父母可享受扣除至2025年4月[24] - 子女在当年内年满3周岁并开始接受学前教育 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两项专项附加扣除[22] - 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 其父母均可享受扣除[25] - 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15] 个人所得税App常见问题处理 - 个人所得税App中若出现从未任职的受雇单位信息 可能系该公司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所致[27] - 处理办法为在App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击该公司记录 选择“申诉” 类型选择“从未在职” 填写说明后提交 由税务机关调查[27] - 申诉提交后 该公司的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 处理结果将通过App消息提醒反馈 纳税人也可通过“异议处理查询”查看[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