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如何保障保单债权人利益?细节公布
券商中国·2025-12-25 10:06

案件背景与进程 -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经批准设立,是全国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 [3] -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被原银保监会接管,并于2022年7月15日被北京金融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3] - 2023年2月24日,北京金融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2023年5月24日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3] - 2023年5月9日,原银保监会批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受让易安保险10亿股股份,持股100%,公司随后更名为深圳比亚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3] 核心问题与解决机制 - 本案作为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以最大化保护保单债权人利益 [2][3] - 为保护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的保单债权人权利并防范风险,有必要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构建风险隔离机制 [4] - 法院通过创设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统一代理保单债权人机制,保障了重整程序依法有序推进 [2][6] 风险隔离机制的具体措施 - 受理重整申请后及时公告保险公司存续保单业务继续经营、全面履约,以稳定市场预期 [5] - 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代理债权申报、全程参与重整程序 [5] - 针对不同类型保单债权,采取分类申报、分别审查的处理方式 [5] - 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以保障保险公司按重整计划和合同约定进行全额现金偿付 [5] 保险保障基金的代理角色与成效 - 法院与原银保监会等协商确定由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统一代理、全程参与重整工作 [6] -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经授权统一代理了7641家保单债权人申报债权,占比高达99.7%,申报债权金额超过1.12亿元 [7] - 在2022年9月6日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被指定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7] - 作为保单债权人的代理人和债权人委员会主席,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全程参与了投资人招募、监督投资方案及清产核资等工作,减少了保单债权人的程序负担并确保了程序公正 [7] 保单债权的分类处理与清偿安排 - 根据保单履行情况不同,主要分为三类:破产重整受理日前已到期但未赔付、受理日前未到期但赔付后责任终止、已申请退保但未退费的保单 [9] - 法院对不同类型保单债权人的债权申报、确认、表决权行使、清偿及重整方案等分别作出安排 [10] - 根据批准的重整计划,职工债权、保单债权等各类债权将获得全额现金清偿,并在执行期内一次性支付 [10] - 对于暂未确认或未申报的保单债权,以保险责任准备金预留偿债资源,若实际债权超过预留资源,则由易安保险承担清偿责任,重整投资人保障其进行全额现金偿付 [10] 重整结果与市场影响 - 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及投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高票通过,其中保单债权组有表决权的7219家债权人全部同意 [7] - 易安保险作为首家破产重整的保险公司,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完成了市场化重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