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法定免税项目及注意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5 09: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北京税务 增值税法 系列宣传 法定免税项目及注意事项 一、法定的免税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一)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 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 (九)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 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 前款规定的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二、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 12月1日 -- 12月31日纳税人需通过个 税APP,对次年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 进行确认或填报。 为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小编梳理了 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及常见热点问 题,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 -- 子女教育篇。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小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