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定免税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项目免征增值税 [3]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以及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等项目同样免征增值税 [10]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以及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也属于法定免税项目 [10] - 具体免税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4] -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必须单独核算优惠项目的销售额,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5] -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但一旦放弃,除小规模纳税人外,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 -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个税APP确认或填报次年享受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 [12]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覆盖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13] -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3] -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即每年24000元,采用定额扣除方式 [14][18] - 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也比照执行 [17] - 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16] - 扣除方式可由父母一方选择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也可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1000元) [14][19][20]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4] - 子女在民办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均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21][22] - 对于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23] - 对于连续性的学历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如高中毕业到上大学之间的7-8月)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4]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法定免税项目及注意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5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