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应纳税额计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7 09:4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北京税务 增值税法 系列宣传 应纳税额计算 一、应纳税额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 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 组成计税价格 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加上关税 和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 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 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来源 北京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 :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乘以本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应当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