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资管违约案一审判决 - 历时三年多的中信证券资管违约案取得阶段性进展 富安娜于2024年12月25日公告收到法院一审判决 [1][2]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2930万元 [2][5] - 判决生效后 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回款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各分50% 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2930万元为上限 [2][5] 违约资管计划详情 - 富安娜于2021年斥资1.2亿元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定制资管计划“富安1号” 该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到期后出现逾期兑付 [3] - 富安1号主要持仓为东方红货币B及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 其中投向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的1亿元因项目债务人实质违约及担保方重整不及预期而产生坏账 [3] - 截至2024年末 富安娜已从该产品托管账户提取1430.23万元 剩余产品本金10569.77万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收回 [4] - 根据中信证券提供的管理报告 截至2024年末富安1号产品期末资产净值为7772.61万元 [4] 富安娜的财务处理与诉讼行动 - 富安娜已将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以公允价值计量 截至2024年末就该产品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2797.16万元 [4]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告上法庭 该案在2024年历经三次开庭审理 [3] - 富安娜表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 并非终审判决 诉讼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仍具不确定性 [5] 关于“通道业务”传闻的澄清 - 2022年9月 富安娜曾公告澄清市场传闻 否认中信证券仅作为通道及公司主动挑选底层资产的情况 [6] - 富安娜明确其与中信证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不存在涉及通道业务的情况 且公司与控股股东同底层资产标的无任何关联 [6]
中信证券资管违约,被判赔偿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