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两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旨在规范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 并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自愿参与减排行动[2] - 两项方法学分别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CCER—01—004—V01)》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CCER—11—001—V01)》[2] 对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行业的引导与支持 - 主管部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获得减排量收益[3] - 鼓励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结合输氢管道建设与天然气管网优化布局 以提升减排效益与资源配置效率 推动制氢与管道输氢协同发展[3] 对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行业的引导与支持 - 主管部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项目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获得减排量收益[3] 项目业主的责任与监管要求 - 项目业主需对项目唯一性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3] - 项目业主需按照方法学要求将项目监测数据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联网 监测数据会及时与省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共享[3] - 省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项目监测数据 自觉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3] - 省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能源等主管部门 将对已登记的项目与核证减排量开展监督检查 受理公众举报并查处违法行为[3] 政策执行与联系机制 -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4] - 文件明确了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及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管理平台)的具体联系人与联系方式[5]
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CCER—01—004—V01)》等2项方法学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5-12-27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