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文看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8 12:4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试用期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 -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7] - 经济补偿计算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7]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9] -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 -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经济补偿标准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差别 [10]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14] -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14]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 [14] - 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 [15]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 [15]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 [15] - 直接判级适用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的经营主体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15] - 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齐全是指经营主体在评价年度内存在税费申报、缴纳等经常性指标信息,且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记录 [16]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相关税务检查出具的决定文书的记录 [16][17] - 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是指评价年度内经营主体有税款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记录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