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最新发布!@期货公司,新规来了!
券商中国·2025-12-28 13:14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接入外部信息系统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期货公司对外部信息系统的接入管理,压实期货公司主体责任,防范因系统失管失控(特别是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滥用)引发的风险,以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并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1][3] 管理规则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 规则制定是为了落实国办发﹝2024﹞47号文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进行 [1]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1] 管理规则的主要框架与原则 - 规则共24条,明确期货公司接入外部系统适用本规则,并定义了外部系统与外接客户 [3] - 接入原则为“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强调技术不改变业务逻辑,压实期货公司的主体管理责任 [3] - 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外部系统接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建设功能完备的交易系统及做好网络隔离 [3] - 要求建立从承诺签署、尽职调查、系统测试到接入审查、监测监控、异常处理及客户回访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3] - 明确禁止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六类行为,以防范外部系统失管失控风险 [3][5][6] - 协会将组织实施自律检查,并对违规者实施自律措施 [3] 针对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专项管理 - 监管发现外接客户曾利用具备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外部系统开展期货配资等违法违规活动,故规则对此做出针对性安排 [4] - 入口管理:接入前,期货公司需通过尽职调查、系统测试了解相关功能及用途,由首席风险官签署审查意见,审慎接入 [4] - 客户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须事前告知公司并通过审查,使用期间每季度向公司报告交易及管理情况 [4] - 期货公司需向外接客户作出书面风险提示,强调滥用该功能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4] - 持续管理:对于已在使用的客户,期货公司每个自然年至少回访一次,确认客户知悉账户实际使用情况 [5] - 对于拟启用该功能的客户,需重新组织审查 [5] - 对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异常的情况立即核实处理;发现客户私自使用的,立即停止系统接入服务 [5] - 期货公司每季度需开展外接客户交易情况分析,并重点关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使用情况 [5]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禁止行为 - 禁止为客户违规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 [5] - 禁止对外接客户管理不到位,放任其违反承诺 [5] - 禁止协助客户伪造、隐瞒外部系统相关信息 [5] - 禁止绕开公司交易系统前端控制接入外部系统 [5] - 禁止向客户或其他第三方让渡公司交易系统管理或控制权限 [6] - 禁止未及时有效处置外部系统相关风险,影响信息系统安全或期货市场交易秩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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