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到的稿费,这样缴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8 20:50

个人所得税不同所得项目的判定 - 核心观点:个人所得的性质判定取决于其身份、行为性质及权利转移情况,需依据具体政策进行准确归类申报[4][5] -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4] - 非专业人员(如财务人员)在本单位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4] - 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如作家出版小说收入10万元),属于“稿酬所得”[5] - 个人提供著作权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如编剧获得一次性剧本使用费10万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 - 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报酬(如公司文案专员每月报酬1万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5] -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如自由职业者单次获得报酬500元),属于“劳务报酬所得”[5] 资源税计税依据 - 核心观点: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计税依据,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确定[15][17] -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5] - 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以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17] - 计算资源税时,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17] 其他税务管理事项 - 在1-11月和12月于不同经办机构分开办理社保缴费,不影响相关待遇享受,仅管理机构发生变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