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升级上线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将“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迁移至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于2025年12月22日正式上线运行,原系统访问地址停用[1] - 企业需通过新系统地址或政务平台“道路机动车辆服务专区”访问新系统,并使用政务平台法人账号及经办人账号登录,原系统账号已停用[1][3] - 新系统中,法人账号可查询企业全部历史及新申报数据,而原经办人账号无法查看历史数据,且各经办人仅能查看本人创建的数据内容[4]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及《术语》国家标准修订征求意见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辆动力学分会就《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和《汽车操纵稳定性术语及其定义》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1日[6][7] -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共十三章及三个附录,规定了包括蛇行试验、转向瞬态响应试验等在内的多项试验方法,适用于M类、N类车辆,将替代GB/T 6323-2014[7][8] - 修订背景是现行标准(GB/T 6323-2014)已不足以支撑行业迅猛发展带来的产品种类与性能变化,修订旨在为行业提供统一、可操作的试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8] - 《汽车操纵稳定性术语及其定义(征求意见稿)》共十六章,规定了相关术语及定义,适用于各类汽车,将替代GB/T 12549—2013[9] - 现行术语标准(GB/T 12549—2013)同样不足以支撑行业发展,修订旨在通过提供统一、精确的术语体系,消除行业内部歧义、促进高效协作[10] 多项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及产品准入要求调整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通知,对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时间及《公告》产品准入相关要求进行调整[12][13] - 外部凸出物标准:GB 11566-2024《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和GB 20182-2024《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1月1日执行,已获批准车型自2028年1月1日执行[13] - 除霜除雾系统标准:GB 11555-2025《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1月1日执行,已获批准车型自2027年1月1日执行,同时新申请M1类纯电动车不再执行旧标准GB/T24552-2009[14] - 制动系统标准:GB 21670-2025《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要求,新申请车型大部分条款自2026年1月1日执行,部分条款(5.2.18 f、5.2.19 b)自2027年1月1日执行,已获批准车型自2027年1月1日执行[14] - 转向系统标准:GB 17675-2025《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要求,新申请的装全动力转向系统车型自2026年7月1日执行,其他新申请车型自2027年1月1日执行,已获批准的装转向电子控制系统车型自2028年7月1日执行[15]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准:GB 21668-202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7月1日执行,已获批准车型自2027年1月1日执行,其中关于电控稳定控制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要求有更晚的执行时间点,最晚至2029年1月1日[16] - 摩托车系列标准:对GB 15365-2025(图形符号)、GB 17510-2025(光信号装置)、GB 18100-2025(装置安装规定)、GB 19152-2025(道路照明装置)、GB 19482-2025(燃油箱安全)等多条摩托车标准明确了新申请和已获批准车型的不同执行日期,时间跨度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月1日[17][18] - 新增信息安全与软件升级检验项目:新增《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依据GB 44495-2024)和《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依据GB 44496-2024)两项产品准入检验项目[19] - 车型名称调整:依据GB/T 17350-2024等标准,对《公告》产品准入车型名称进行调整,自第404批《公告》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需按调整后名称申报[20] - 申报要求调整:乘用车申请产品准入时,需在结构图纸中提供体现前排驾驶室整体布置和内部结构的整体照片,并在佐证材料中上传对应车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21] - 对检验机构及生产企业的要求:检验机构需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能力,车辆生产企业需及时组织标准实施与整改,合理安排进度并提供检验报告[24]
【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12月22日-12月28日)
乘联分会·2025-12-29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