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职学历教育费用税前扣除 - 企业为员工承担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费用,不能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 此类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属于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 [3] - 政策依据为《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4] 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税前扣除 - 企业为包括已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人员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并非全部支出均可税前扣除 [5] - 为退休人员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仅能为在职员工支付的部分享受政策 [6] - 准予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支付对象必须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退休人员已不符合此条件 [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企业产品研发部门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使其兼容更多系统,此类活动可能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 [7] - 产品的常规性升级、售后技术支持、重复性改变等活动,不能归集为研发费用并申请加计扣除 [8] - 判断研发活动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具有创新性、不确定性等本质特征,政策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不适用加计扣除 [9] 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停业登记 - 只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13] - 纳税人需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且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3] - 定期定额户需书面提出停业、复业或延长停业报告,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此办法执行 [13]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5] - 此处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15] - 为装修办公室购买的地板、墙纸等装修材料及相关施工设备,不适用上述一次性扣除政策 [14][15]
【实用】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三类常见费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请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9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