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两部门:个人出售购买满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中国基金报·2025-12-30 19:46
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 告执行。 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出,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 征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 行。 | 编辑:赵新亮 | | --- | | 校对:纪元 | | 制作:小茉 | | 审核:陈墨 | 【 导读 】两部门发布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