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为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将于2026年继续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1][2] 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范围扩大,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并支持商业综合体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3] - 优化申报流程,降低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3] - 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3] - 继续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3] -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4] - 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分领域细化淘汰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技术指标等定量要求,并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作为申报硬性条件[4]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资金规模[5] - 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6]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报废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6]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转让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6]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6]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购买手机、平板等4类产品(单价不超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7] - 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品类和标准由地方自主制定[7] - 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的全国性补贴标准统一,各地需完善全链条实施细则并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7] - 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等方式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度[7] 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8] - 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8] -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8] - 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9] - 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反向开票”制度[9] 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10]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淘汰老旧汽车,鼓励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及时报废[10] - 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10] 强化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职责制定细则并组织落实[11] -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及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12] -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总体按照9:1原则,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省级财政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12] - 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资金额度,超出部分由该地区自行负担,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资金额度将收回[12] - 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需制定均衡使用计划,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全国统一补贴品类时需与中央标准一致,用于智能家居等品类时可自主制定标准[13][14] - 加强全链条监管,防范资金分配不及时、挤占挪用等问题,省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15] - 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补贴资格、车辆信息、商品发票、财政支出等关键数据的比对和交叉验证[15] - 营造公平参与环境,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及不同所有制、规模的市场主体,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行为[16] - 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16]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及违规查处情况,提升政策透明度[16]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中汽协会数据·2025-12-31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