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旨在全面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提高执法规范化与依法治市水平,同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兼顾监管效率 [1][2][7][8] 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 明确监管措施种类:列出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十四类常用措施,并设有兜底条款 [4] - 规定一般程序要求:实施机构需对取证、决定、送达等环节依法“留痕”;现场执法需至少两名有执法资格人员;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一般不再采取措施(法律另有规定或影响未消除除外);工作人员需回避利害关系;实施需查明事实并全面收集证据;需进行法制审核 [4] - 设定特别程序要求:除一般规定外,需适用事先告知程序,向当事人送达告知书说明拟采取措施类别、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5] - 建立紧急快速处置机制:在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影响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公共利益等特定情形下,可当场或通过电子通讯听取意见,不受事先告知程序限制;确实无法联系当事人等特殊情况,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不适用事先告知规定 [5] - 明确决定作出与执行要求:明确监管措施决定书应载明事项、作出后的公开要求、送达程序;当事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并完全履行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协议后,实施机构不再对其同一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5] 实施办法的制定原则与背景 - 制定背景与目的:为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2008年试行版实施以来的实践问题及《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最新要求,对程序进行修改完善 [7] - 遵循核心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明确程序规定以提高证监会监管规范化程度和依法治市水平 [8] - 坚持“程序法”定位:主要就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作出规定,具体适用情形、标准、对象等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证监会规章规定 [8] - 突出效率与及时矫正功能:考虑到监管措施目的在于及时矫正违法行为、防范风险蔓延、维护市场秩序,程序设计上更加体现效率性 [8]
证监会明确监管措施实施程序
证券时报·2025-12-3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