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政策 - 核心政策为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 除保障性住房外 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调整为1.5% 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调整为1% 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调整为0.5% [4] - 辽宁省政策具有特殊性 其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零 其他各类型房地产的预征率统一为1% [4] - 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4年第2号)[5] -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土地增值税预征表时享受该政策 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6][7][9] - 在税源采集环节 需新增“土地增值税”税种 并在税源明细报告类型中选择“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 [10][12] - 填写应税收入后 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需核对“预征率”是否为调整后的新税率(如辽宁为1%)若仍为旧税率(如1.5%)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更改税种认定 [13] - 完成税源采集与申报表核对后 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14][15]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20%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 - 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划分的城市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若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可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16] - 具体城市的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7]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17] - 申请该税收减免核准需准备多项材料 包括《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以及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材料 [17] - 操作步骤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收减免核准”功能提交申请 系统会根据所选减免事项自动提示需上传的附列资料 [18][19] - 提交申请后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跟踪办理情况和进度 [20] 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减免税操作 -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阶段录入结果时 可填写减免事项 [20] - 操作路径同样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种 [21][22] - 在税源明细表报告类型中选择“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23] - 填写申报表数据时 在“减免税额”栏目中 需增行填写具体的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金额 [24] - 完成税源采集并核对数据后 提交申报 [25]
申报辅导第一课 | 房地产领域土地增值税(一,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1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