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税管理办法 - 核心观点:为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制定了针对省内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条件、申报要求及管理规范[1] - 该办法适用于在山西省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从事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 - 对于零售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在综试区注册并在线登记出口信息、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出口申报、出口货物不属于国家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2][4] - 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取得此类凭证的出口货物按现行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2] - 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销售额需单独核算,并在业务发生次月或次季度办理纳税申报时据实填报[3] - 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企业不得享受免税政策,税务机关将利用出口商品申报清单和省级跨境电商平台数据加强免税管理,对未按规定申报的企业将依法处理[5] -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纳入管理的其他涉税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5] 企业所得税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 核心观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在据实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100%的加计扣除优惠[10] - 加计扣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预缴申报时仅允许据实扣除[10] - 企业享受该优惠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确保其实际上岗工作、为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的基本设施[10][11]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的证明、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1][12]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查询 - 核心观点:山西省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其征收方式为定期定额还是查账征收[14] - 查询方式一: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左上角可直接查看“定期定额”或“查账征收”标签[15] - 查询方式二: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后点击【核定征收信息】-【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录入条件查询,有核定信息则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16][17] - 查询方式三: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后,有核定信息说明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18][20]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税函〔2025〕170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1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