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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中国·2026-01-01 15:51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核心内容与实施计划 - 欧盟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已密集发布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 [1]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覆盖范围扩展至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1] 中方对CBAM规则设计的主要反对意见 - 欧盟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1] - 欧盟规则设计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1] - 欧盟做法涉嫌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中方对欧盟气候与贸易政策双重标准的批评 - 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修改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绿色监管,降低减排要求,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自相矛盾的做法 [2] - 欧盟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抬升其气候行动成本,损害国际社会互信 [2] 中方的立场与潜在应对措施 - 中方愿与欧方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但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 [2]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贸易投资 [2] - 中方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立场明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