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收的利息,要缴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2 12:53

个人利息收入税务处理 - 自然人取得利息收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减按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3] - 增值税按次申报,起征点为500元,未达起征点免征,达到起征点则全额计算缴纳[3] - 以5000元利息收入为例,应缴纳增值税计算为:5000÷(1+1%)×1% = 49.5元[3] - 附加税费计算(以市区7%城建税为例):49.5元 × (7%+3%+2%) × 50% = 2.97元[3] - 个人所得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适用20%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 - 5000元利息收入在扣除增值税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 - 49.5) × 20% = 990.1元[3]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范围,因此无需缴纳印花税[3] 发票开具规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且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10][11] - 开具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需加盖发票专用章[11] - 虚开发票行为被明令禁止,包括为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11][12] - 在超市购买日用品,要求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的行为属于变更品名,不符合规定[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