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等四十二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2 21:1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等四十二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附件 2025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的名单 内财税〔2025〕1587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经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 联合审核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等42户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5- 2029年(指税款所属期)。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续管理,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按规定分别处理。如发 现非营利组织不再符合免税条件或出现应取消免税资格情形的,应及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复核或取消其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