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核心要点 - 文章核心观点:详细解读了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条件、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及操作流程,并解答了夫妻双方在不同城市工作租房的扣除问题[3][4][13] 扣除资格与条件 - 扣除前提是纳税人在其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3] -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该城市有自有住房[4]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4] 扣除标准(按月定额)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1500元/月[3][14]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1100元/月[4]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800元/月[4] 扣除时间与方式 - 扣除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3]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住房租金只能由一方扣除[4][13]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工作城市均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4][13] - 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4] 操作流程与信息管理 -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或【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界面[5] - 选择【住房租金】及相应扣除年度后确认[6] - 如扣除信息无变化,可选择【一键带入】功能将2025年信息带入2026年继续使用[4] 政策应用示例 - 举例说明:夫妻双方工作地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天津,且均在工作地无房各自租房,两人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金扣除[13][14] - 若后续夫妻双方工作城市变为相同,则只能选择一方申报扣除[14] 关联政策提示 - 提及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该政策适用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并重购住房的纳税人[16]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比例退还[16][17]
事关工资,每月最高可享受扣除1500元!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2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