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报送与信用码申领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在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5] - 机构基本信息报送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登录,路径为【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根据提示填写[6] - 涉税服务人员信息报送在同一路径下,系统可自动获取人员信息,状态为“待确认”时需编辑完善,或通过“新增”按钮填写信息后提交[7][8]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管理 - 税务机关会为符合条件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赋予信用码,机构及人员应主动申领以实现“亮码经营、亮码执业”[10] - 机构申领信用码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登录,路径为【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申领信用码】[11] - 机构申领信用码需满足四个条件: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服务状态正常;未纳入失信名录;至少存在一条信用积分;当前申领人身份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11] - 涉税服务人员申领信用码需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登录,路径与机构查询相同,需满足三个条件:至少有一家任职机构状态正常;本人未纳入失信名录;本人存在信用积分[11] 业务委托协议信息采集 -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时,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3] - 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可由委托方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任何一方在电子税务局发起报送,无需双方重复操作[12] - 机构发起报送的路径为【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协议要素信息】-【管理】-【新增】[12] - 若服务项目包含“纳税申报代办”或“其他税务事项代办”,需委托方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待办】中进行确认[12] - 委托方发起报送的路径为【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我的代理机构】-【新增】,填写信息后等待机构确认[13] - 涉税服务人员在代理办税时,应使用电子税务局的“代理业务”通道,以涉税服务人员身份办理[14] 涉税专业服务内容与报送时限 - 涉税专业服务内容包括纳税申报代办、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办及其他税务代理共八项[15] - 提供“纳税申报代办”和“其他税务事项代办”服务的,机构应当于提供服务前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15] - 提供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及其他税务代理服务的,机构应当于业务委托协议签订、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报送相关信息[15] 企业接收自然人推送数电发票操作 - 企业的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中,“收票箱”可接收与企业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推送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22] - 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个人票夹”将发票推送至其任职单位后,单位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查看、下载等操作[22] - 单位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进入办理模块[24] - 在“发票业务”模块中点击【收票箱】,即可看到自然人推送的发票[26] - 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查询,找到目标发票后进行查看或下载[27]
一文读懂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名制代理办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3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