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查询指南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是企业发展的金字招牌和诚信经营的试金石,在招投标、融资信贷、政策优惠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1] - 查询步骤: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我的】-【立即登录】进入登录界面 [2];第二步,登录后切换至需查询的企业,点击【办&查】-【综合信息】-【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进入功能菜单 [2] - 查询步骤:第三步,系统默认展示近三年信用评价情况,点击对应年度卡片可查看扣分标准、指标评价分数等详细信息 [3];第四步,如需下载,可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后下载PDF格式的评价信息 [3]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政策核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8][11][21] - 扣除范围: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9][13];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9][1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13];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14] - 扣除限额计算: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17] - 跨年度费用处理: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医疗费用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该支出属于第二年医疗费用,在达到起付线后于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18][19] - 私立医院就诊: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看病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体现和归集,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按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20] - 执行要点:纳税人日常看病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信息申请退税 [15][16]
电子税务局|注意啦!手机可查询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4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