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违规案例与监管 - 纳税人小曹在卖出已还清贷款的住房后,为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使用原已失效的贷款合同编号进行填报,后被税务机关在审核中发现[7] - 税务机关经核验发现该贷款合同已还清,要求纳税人提供佐证资料,纳税人随后撤销了填报信息[7] - 部分纳税人为多享受扣除,在卖出旧房并发生新房贷款利息后,违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的规定[8] 税务部门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监管机制 - 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核验机制,对纳税人填报信息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验[9] - 对于虚假填报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与其他部门信息核验基础上,还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9] - 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税务部门会与纳税人沟通并引导其更正错误,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处理[9] 企业招用特定人员身份信息查询方式 - 企业可查询招用人员是否属于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适用相关税收政策[10] - 农业农村部建立全国统一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供相关部门查询脱贫人口身份信息,并为纳税人提供查询服务[1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身份信息查询服务[11] - 退役军人事务部汇总上年度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后30日内将其身份信息交换至税务总局[11] 企业享受重点群体及退役士兵税收优惠的追溯与执行 - 对于企业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符合政策条件但未及时享受的,可依法申请退税[14] - 若申请退税时该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已从企业离职,则不再追溯执行相关政策[14] - 各级税务、人社、农业、教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审核、协查等事项的具体方式和流程[13]
公司营业执照所属经营范围外的业务可以开票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5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