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财联社·2026-01-05 20:52
监管行动与执法成果 - 202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2] - 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 [2]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防止“一退了之” [2] 综合惩防体系建设 - 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后,各部门加强法治供给、加大查处力度、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1] - 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诚信约束有效衔接的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常态化长效化惩防机制进一步健全 [1] -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2] 未来工作重点与方向 -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关键阶段,需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组合拳” [2] - 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2] - 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2] - 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2] - 监管机构将继续主动会同各部门,以更实的举措持续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