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别“踩坑”!企业名称登记服务风险提示(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6 17:2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点击上方 蓝色文字 "蓝色柳林财税室" 关注我们 冒用央企身份、提交虚假的授权 材料骗取登记,将依法启动行政 处罚程序,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 处罚信息。 元政外罚 告知书 温馨提示: 假冒国家出资企业背景,以虚假身份 进行登记, 不仅严重损害国企声誉、扰乱 市场秩序,更将面临民事、行政、刑事多 重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都对提交 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 事实取得登记的行为,规定了需要承担的 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营 业执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 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 �。 ▲经营主体登记应秉持诚实信用原 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努力独创自有商 业标识,以诚信获得企业长久发展。 案例] 填报信息需真实, 虚假申报被处罚 中介公司老板小周认为无行政区划 的企业名称能显得"规模大、实力 强", 明知不符合条件,却先后两 次编造虚假信息, 恶意申请无行政 区划名称。 4小周科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