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新规齐发!剑指“大数据杀熟”“仅退款”与直播乱象
券商中国·2026-01-07 20:19

新规核心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治理“仅退款”、“全网最低价”乱象及直播电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 [1]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要点 - 新规坚持问题导向,从程序公开、执行公正、聚焦突出问题、社会共治四方面强化平台企业责任约束 [2] - 聚焦程序公开:要求平台规则制定、修改需公示、征求意见并设置过渡期,保障各方参与权与知情权 [2] - 聚焦执行公正:监管延伸至规则执行环节,明确申诉保障、纠纷解决、人员培训等要求,防范规则滥用 [2] - 聚焦突出问题:禁止平台以规则不合理限制商家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违规“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2] - 聚焦社会共治:鼓励建立平台发布合规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开展评议的多元治理机制 [2] - 完善公示要求:平台规则需持续公示,内容需清晰明了,制定或修改一般性规则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重要规则修改需提前十五日公示 [3] - 细化意见征集:平台制定、修改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归纳整理意见,对合理意见需吸收采纳,不采纳需说明理由 [3] - 明确告知义务:平台对经营者、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如收取违约金)需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会员规则变化需在续费前告知消费者 [4] - 建立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对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平台规则,需通过会商、座谈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 [4] - 细化平台责任:程序上新增规则历史版本保存等规定,实体上细化列举“二选一”、强迫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情形 [4]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要点 - 新规聚焦明确各参与主体法律责任、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以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 [5] - 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5] - 专章规定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投诉机制等方面的责任 [5] - 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 [5] - 创新监管工具,强化流量监管机制,平台在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需及时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5] - 回应技术发展趋势,规范数字人直播行为,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6] - 明确规定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需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6] - 下一步将深化直播电商乱象整治,聚焦虚假宣传、低俗“擦边”、AI仿冒公众人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私域直播诱骗老年人消费等问题 [6] - 将压实平台内容审核责任,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平台及问题突出的账号、直播间、MCN机构依法从严处置并公开曝光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