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概述 - 最高检披露新型金融犯罪团伙落网细节 该团伙利用分仓软件复制非法交易入口 借正规期货账户“下蛋” 以招聘操盘手为幌子 实则赚取高额手续费与分成 [1] -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通报近两年金融犯罪新趋势 在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中 不法分子通过价格仅为5000元的分仓软件开展非法期货交易 总交易额高达4.37亿元 [2] - 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钱某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各并处罚金 [2] 犯罪手法与工具 - 分仓软件绕过合规要求 能将一个在正规期货公司开设的实体母账户 在后台拆分成多达15个独立的交易端口 无需在期货公司进行任何实名认证开户即可进行期货交易 [3] - 子账户交易绕过了账户实名监管要求 使得不良信用记录、风险承受能力不足或缺乏必要交易经验的客户得以规避监管 进入高杠杆、高风险的期货市场 [3] - 从2024年5月该工具启用至同年8月案发 通过这15个端口完成的期货交易高达6013笔 总交易额累计达4.37亿元 [4] 运营模式与资金来源 - 犯罪团伙以“招聘精英操盘手”名义招揽客户 承诺提供20万至100万资金量不等的实盘账户 并称“盈利超过30%即可通过考核” “盈利的90%每周结算给操盘手” [5] - 交易本金来源包括:王某、钱某的自有资金及操盘手的少量入金;以及王某通过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 后转为公司借款的资金 其中部分用于分仓交易 [5] - 设计了两套运营模式:风险兜底模式与风险转嫁模式 以控制自身风险并确保收益 [6][7] 业务定性与法律认定 -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期货业务本质特征 明确将利用分仓软件组织操盘手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 定性为变相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8] - 一个没有任何期货经纪业务资质的犯罪团伙 非法构建并运作了一整套完整的期货经纪业务链 包括虚拟开户、交易指令传递、资金结算与风险控制 [8] - 检察机关通过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数据 厘清资金实际来源于主账户入金的105万余元 二人实际获利较少 最终决定以实际入金金额105万余元作为非法经营犯罪数额 [8]
5000元分仓软件,撬动4.37亿期货交易!“招聘操盘手”骗局大揭秘
券商中国·2026-01-08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