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丨分支机构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8 22:18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就地预缴管理办法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阐述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核心在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1] - 明确规定了需要与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形 [2] - 详细说明了税款在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预缴分摊比例、计算方法及申报操作流程 [7][8][9] 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 需要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 -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2] 无需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 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2] - 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 其二级分支机构 [3] -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在设立当年 [4] -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 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 [5] - 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6] 预缴方法与计算流程 - 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 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另外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8] - 总机构分摊的50%税款中 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8] - 预缴税额可基于当期实际利润额计算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 也可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计算 [8] -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 当年度不得变更 [8] 申报缴纳期限与操作 - 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 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9] - 分支机构未按税款分配数额预缴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的 将受到相关处罚 [9] - 分支机构申报时 除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外 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9] -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为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需核实确认系统传递的“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