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您有一份《耕地占用税说明书》待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9 09:40

耕地占用税核心政策解读 - 核心观点:文章系统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定义、征税与不征税情形、税额计算方法、减免与退税政策以及征收管理要点,旨在普及税法知识,引导合法合规使用土地[2][3][4][5][6][7] 纳税人定义 - 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2] - 纳税人包括经批准的建设用地人或用地申请人,以及未经批准的实际用地人[2] 征税与不征税情形 - 占用上述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即需纳税,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导致耕地损毁也视同非农业建设而需纳税[3] - 两种不征税情形: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3][4] 税额计算方法 -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土地面积 × 当地适用税额[6] - 占用基本农田的,税额加征150%[6] - 占用其他耕地(如园地、林地等)的,税额可适当降低,但最多不超过50%[6] - 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级政府可适当提高适用税额,但提高部分不超过税法规定税额的50%[6] 减免税与退税政策 - 全额免征情形:用于建设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7] - 固定减征情形:建设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水利工程,按每平方米2元的优惠税额征收[7] - 农村居民优惠:按规定标准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特定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体在规定标准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7] - 退税政策: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或损毁耕地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可申请全额退还已缴税款[7] 征收管理要点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占地手续通知或实际占用被认定之日起30日内[7] - 纳税地点:耕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7] - 补税要求:享受减免后改变土地用途不再符合条件的,需在30日内补缴税款[7] 社保费客户端操作指南 - 该部分内容为操作流程指南,详细说明了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询职工缴费工资的六个步骤,与耕地占用税主题无直接关联[12][13][14][15][16]

叮!您有一份《耕地占用税说明书》待查收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