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买车是彩礼吗,最高法明确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09 13:27

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发布5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加深各级法院对涉彩礼纠纷裁判规 则的理解,以公正裁判促进家庭文明、社会文明建设。 恋爱交友期间的消费性支出,是否属于彩礼? "刘某诉张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明确,恋爱期间 的消费性支出, 属于情谊行为范畴,不宜由司法予以调整。 刘某在同居关系结束后,要求张 某全部返还的款项系日常多次转账形成,且双方互有转账,张某亦有生活消费和为刘某购买衣 物、充值话费等支出,人民法院认定转账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对刘某要求张某返还转账 的主张不予支持。 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批案例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司法态度。在"郑某诉吴 某离婚纠纷案"中,郑某与吴某经他人介绍相识仅3天后便"闪婚",吴某接收彩礼后结婚10余天 就借故离开,郑某多次要求其返回、共同生活,吴某均推诿拒绝,并对郑某称要离婚。人民法 院认为, 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相处时间明显较短, 结合具体案情,支持了郑某 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吴某返还全部彩礼的诉讼请求。 此外,这次发布的"王某诉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久这一情 况的涉彩礼纠纷作出不予返还彩礼的处理, 将双方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