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宁被开除党籍
中国基金报·2026-01-09 18:02
案件定性 - 原山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孙建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2] - 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3] - 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3] 违纪违法事实 -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2]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接受宴请 [2] - 违反组织原则,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2] - 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 [2]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 处理结果 -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建宁开除党籍处分 [3] -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3]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3]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