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高“吹哨人”奖金!最高可奖100万元!
证券时报·2026-01-09 22:00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完善举报制度并弘扬“吹哨人”文化 [1] - “吹哨人”被定义为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并主动向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1] - 该规定强调“吹哨人”的正义担当精神,突出专业特点与激励导向,并与国际惯例及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了衔接 [1] 奖励范围与条件 - 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1]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 - 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 [1] - “吹哨人”若撤回线索或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的,将不予奖励 [1] 奖励标准与上限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由1%提升至3% [2]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2]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2] 办理流程与程序规范 - 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严格保密、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3] - 设立专门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 [3] -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处理单位不另行答复 [3] - 证监会将根据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及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奖励工作 [3] - 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起案件奖励一次,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3]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或奖励需使用身份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4] -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的个人信息 [4]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 [4] - 禁止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 [4] - 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将视作公司治理或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若合规风控、督察稽核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5] 监督与问责机制 - 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 [5] - 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若对重大违法行为线索不履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将视情节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