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元!证监会大幅提高“吹哨人”奖励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10 20:2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新版《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对资本市场“吹哨人”制度的奖励、门槛、程序与保护机制进行了系统性升级,旨在通过更有效的激励和更坚实的保护,发动市场内部力量精准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 奖励标准大幅提升 - 基础奖励金计算比例从罚没款金额的1%大幅提升至3% [1][5][6] - 对于一个最终罚没款为1亿元的典型案件,举报人可获奖励基准从100万元跃升至300万元(受上限约束前)[6] - 针对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大幅提高至50万元 [1][6] - 设立单一案件100万元的奖励天花板,适用于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情形 [1][6] - 旧规中对应不同情形的30万元、60万元上限被统一并显著提高至100万元 [6] 内部知情人员获得特别激励 - “内部知情人员”被明确定义为实施重大违法行为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或参与人员(依法负有报告义务者除外),其提供的线索具有高精准性和内幕性 [7] - 该群体被明确列为可获得百万级奖励的特定情形之一 [6] - 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其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开辟了潜在的“内部协查”通道以提升执法效率 [7] 奖励门槛与案件界定升级 - 予以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跨越式提升至100万元 [1][9] - 可予奖励的线索必须针对符合“三个严重”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1][9] - 此举旨在引导资源聚焦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的“大案要案”,如系统性财务造假、操纵市场涉及巨额资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内幕交易等 [9][10] - 完善不予奖励情形,包括举报人请求撤回线索、放弃奖励或妨碍查处工作,以规范举报行为 [10] 程序与保护机制优化 - 为匿名举报者提供了获得奖励的正式路径,若能按要求补充实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可按实名举报人获得奖励 [10] - 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参与者(非主要责任人),举报符合条件的仍可获奖,有利于分化违法团伙 [10] - 奖励程序规范化、透明化,证监会将批次实施奖励并统一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在罚没款入库金额足以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 [12] - 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具体奖励事务 [12] 身份保护与打击报复禁令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严格的匿名管理,接触信息需履行严格登记手续并全程保密 [2][12] - 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包括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手段 [2][13] - 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内部知情人员举报 [13] - 若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实施打击报复,将被直接认定为公司治理与内控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若其合规风控等监督职责人员参与,将从重处理 [13] 监督问责机制强化 - 首次建立对监管系统内部的问责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若对重大违法线索存在不履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 此举旨在防止线索处理环节的消极怠工、内外勾结等风险,确保线索得到认真、公正、高效对待 [13][14] -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的程序性信息(如是否受理、转交部门),但不会被告知案件调查的具体进展和内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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