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操作指南 - 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电税小课堂”栏目,旨在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痛点难点,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最新功能模块,拆解高频涉税业务操作步骤与注意事项,助力纳税人实现“多跑网路、少走马路”,规避涉税风险 [1] - 办理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的路径有三种: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菜单进入;通过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进入 [4] - 系统根据纳税人标签(如是否具有“批发零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企业”标签)采用不同申报模式:确认式申报模式或填表式申报模式 [4] - 在确认式申报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预填数据进行确认,可修改未开票收入等数据,也可点击“我要填表”切换至填表式界面,并可预览报表,最终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完成声明确认 [4][5] - 在填表式申报模式下,纳税人需按表单样式填写,系统根据特征标签动态展示可填报表单,其中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表主表和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为必填,填写时可通过点击“+”按钮进行增行操作 [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处理规范 -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若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必须补充提供有效凭证 [11] - 企业支出真实且已发生,但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其他合规外部凭证的,应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或换开 [11] - 若因对方注销、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在提供能证明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必备资料包括:无法补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12] -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未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凭证或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后,相应支出可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16] 工资薪金等特定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已预提的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该汇缴年度按规定税前扣除 [19] -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后再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12]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如何申报?这份操作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1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