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 中国证监会对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的中介机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涉及华道生物在2019年至2021年间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导致其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1][2][5] - 华道生物创业板IPO于2021年12月21日获受理 在完成两轮问询后于2022年9月30日被终止审核 其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1] 对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处罚 - 世纪同仁为华道生物IPO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虚假记载 其制作出具的文件确认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 但该等文件内容不实[2][12][13] - 世纪同仁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在知悉发行人两次更换销售客户并两次重开发票的明显异常情况下 未审慎核查验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3][14][15] - 具体失职行为包括:未履行普通人一般注意义务 轻信了客户关于不开票的解释 未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 未对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性进行审慎核查 且未对访谈中发现的贴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异常关联进行深入核查[3][4][15] - 证监会决定:责令世纪同仁改正 没收业务收入754,716.96元 并处以754,716.96元罚款 对签字律师阚赢、崔洋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4][17][18] 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 - 公证天业为华道生物IPO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双方约定审计收费200万元[5][22] - 公证天业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虽将收入确认评估为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 但在执行风险应对程序时存在多项缺陷[6][22][23] - 具体审计程序缺陷包括:未对两次更换客户等明显异常保持职业怀疑 汇票贴现回款核查程序存在缺陷 营业收入分析程序执行不当 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6][23][24][25][26][27][28] - 收入与毛利率异常波动:华道生物主要产品8-羟基喹啉铜的销售收入在2019年同比增长2.86倍 2021年同比减少77.82% 毛利率从2018年的13.75%骤增至2019年的41.23% 随后在2020年、2021年分别回落至26.01%和18.19%[27] - 证监会决定:责令公证天业改正 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杨悦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6][32] 处罚金额汇总 - 中国证监会对世纪同仁及两名律师、公证天业及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罚没金额合计470.943万余元[7]
一律所两律师、一会所两会计师合计被罚没470万!所涉IPO项目已终止审核
梧桐树下V·2026-01-11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