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基本法”修订核心概览 -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 此次修订是对现行法的一次“大修”,旨在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并丰富外贸企业的贸易救济工具箱,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1] 跨境服务贸易管理进入负面清单时代 - 新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标志着管理模式全面进入“负面清单”时代 [2][3] - 此举将此前在海南自贸港(2021年7月)及全国和自贸试验区(2024年3月)的试点经验上升为法律,遵循“非禁即入”原则,提高了政策透明度与稳定性 [5] - 负面清单管理覆盖了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三种模式,而“商业存在”模式已由外资负面清单管理涵盖 [3][4] - 自贸试验区版清单在金融等领域有进一步开放安排,例如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依法申请开立证券和期货账户 [5] 强化对外贸易促进与支持新业态 - 新法强化对外贸易促进,支持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并推动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促进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8] - 新法首次提出“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并推动相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及国际合作 [8] - 商务部已于2025年10月发布绿色贸易领域首个专项政策文件,旨在促进国内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0] - 新法第59条明确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 [10] - 新法第60条支持电子提单、电子发票等的使用,推动数字认证国际互认,为外贸数字化提供顶层法律保障 [10][11] 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与完善贸易救济 - 新法第68条明确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在监管、融资、外汇结算等方面提供便利 [13] - 为应对日益增多的国际贸易救济措施,新法第55条规定建设符合WTO规则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为受冲击企业提供支持 [13] - 新法完善了预警应急机制,商务部可开展贸易政策评估,并将已在部分地区试点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提升至法律层面在全国推广 [14] - 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此前已实施该制度,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帮助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影响的企业恢复竞争力 [14] 法律修订背景与意义 - 现行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施行,2004年全面修订,本次修订是又一次全面修订 [3] - 修订思路包括将成熟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例如在绿色贸易方面的规定 [8] - 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纳入法律,表明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并增强了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协调性 [6] - 将外贸新业态、数字化便利措施等实践经验提升至法律层面,使其成为永久性政策,引导外贸发展方向 [10]
外贸“基本法”大修,跨境服务贸易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证券时报·2026-01-11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