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办法》与《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2] - 文件旨在解决政府投资基金在设立和运作中出现的与地方资源禀赋不匹配、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 [2] - 同步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一套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2] - 两个文件是对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2] 《工作办法》的核心政策举措与要求 - 围绕“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 [2] - 强调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定位,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2] - 鼓励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2] - 要求地方基金在省级政府管理下,统筹考虑财力、产业基础、债务风险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 [3] - 要求地方基金投资项目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要求,支持产业升级、创新、小微民营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带动社会资本参与 [3] - 强调投资鼓励类产业时需强化评估论证,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3] 《管理办法》的评价指标体系与关键指标 - 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三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 [3] - 三个一级指标是政策符合性指标、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政策执行能力指标 [3] -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占10分,下设三个具体考察指标 [4] - 是否存在限定对本区域进行返投情况(3分) [4] - 是否存在附加注册地迁移条件对企业进行投资(3分) [4] - 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情况(4分) [4] - 评价主要考察基金是否因违规招商引资、违规补贴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被通报 [4] 返投要求的演变与行业影响 - 过去六年内,引导基金行业整体平均返投倍率要求下降超40% [4] - 相比过往动辄2倍、3倍的要求,现在业内平均返投倍数在1.5倍左右 [4] - 自2024年以来,低于1倍以下返投要求的引导基金越来越多 [4] - 这一变化是对2025年初国办一号文提出“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精神的落实 [4] - 更为友好的返投要求有助于子基金快速完成募资并投入运作,也提升了对优秀GP管理团队的吸引力 [4] 对“基金招商”模式的规范与政策导向 - 评价指标中关于“是否附加注册地迁移条件”和“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考察,体现出2025国办一号文中“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原则 [5] - 2024年8月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无依据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财政奖励或补贴等 [5]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5] - 随着传统“税收优惠”式招商模式受限,“基金招商”模式兴起,但过程中出现了强调投资与招商联动、设立专项招商基金、“招商前置化”、“返投前置化”等现象 [6] - 部分地方在设立投资基金中出现形式主义、扎堆热门赛道、投资领域“同质化”等问题,效果不尽如人意 [6] - 2025年1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对“基金招商”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7] - 《管理办法》的评价指标体系再次体现了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要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的原则 [8] 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阶段与未来趋势 - 当前国内引导基金已进入3.0版本:从1.0版本的“粗放式”发展,到2.0版本的精耕细作,再到目前由单一引导基金设立转变为设立引导基金集群,打造基金矩阵 [8] - 政府推动产业投资的逻辑从扶持单一的国资投资平台、单一基金,向推动打造基金群“航母舰队”转变,引导基金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 [8] - 基金群出现了更加细分专业的“进化”趋势,除综合性、全周期的基金群外,也出现了针对某细分领域的基金群 [8] - 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将在2025年进一步规范,更高效地吸引资本带动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培育并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8]
刚刚,国家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规
母基金研究中心·2026-01-12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