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1][3] - 政策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2] - 同步制定并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包含13项具体指标的评价体系,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4] 基金布局优化要求 - 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 [3]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 [3] - 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原则 [3] 基金投向指导规范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3] - 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3]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3] 国家级与地方基金定位 - 国家级基金需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 [4]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方向,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4] - 地方基金在项目投资中需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4] 评价与监管机制 - 建立涵盖量化考核、穿透监管、奖惩联动的全流程管理机制 [4] - 创新引入“穿透式评价”模式,母子基金按资金比例加权计算得分,确保评价直达底层资产 [4] - 设立负面行为清单,将投向产能调控行业、严重失信、引发重大风险等五类行为纳入管控,对存在负面行为的基金不予出具评价结果并督促整改 [4] 激励与约束措施 - 对排名靠前的基金,给予通报表扬、项目推介、融资成本优惠等多重支持,并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大合作力度 [5] - 对投向不合规、排名靠后的基金,视情采取约谈、通报、调整出资及管理费等惩戒措施 [5]
国家层面首次系统规范!为政府投资基金精准“画像”
证券时报·2026-01-12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