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引】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4 09:4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功能菜单进入办理流程 [2] - 若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系统会提示超标,纳税人可选择【我知晓,现在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进入功能 [2] - 系统根据纳税人身份特征和历史涉税行为,确定其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标准,并确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纳税期限 [2] - 若未超过小规模标准但存在未申报的增值税,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可选择先去申报或继续办理登记 [2] - 若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或信用社首次办理登记,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纳税期限 [2] - 系统根据超标信息和纳税期限,自动匹配确认式或补录式办理模式 [3] - 在确认式办理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带出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进行确认,预览表单后点击【一键登记】完成 [3] - 在补录式办理模式下,若未超标或已超标且能明确超标月份,系统预填生效日期等信息由纳税人确认;若已超标但不能明确超标月份,则需纳税人逐月拆分销售额以确认生效之日 [4] - 补录信息完成后,可预览申请表,确认数据完整正确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登记 [4]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0] -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1] - 前述其他收入包括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11]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可抵扣进项税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服务 [13]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可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4] - 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4] - 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4][15]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铁路电子客票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17]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用于抵扣,其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18] - 申报表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用于反映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扣税凭证的金额和税额,该栏包括第1栏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允许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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