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6年第3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4 19:43
延续实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政策核心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退税额度根据新购住房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确定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全部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 [1] 享受退税优惠的具体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须直接相关 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2] - 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材料 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2]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 扣缴义务人可申请退付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7][8] - 退付比例根据规定为所扣缴税款的百分之二 [9] - 扣缴单位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进行申请 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手续费的申请 [10] 手续费退付申请操作流程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 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11] - 系统自动显示并勾选“单户核对清册” 需仔细核对信息并确认申请金额后点击【下一步】 [12] - 查看系统生成的“结报单” 核对退付金额并准确填写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并最终提交 [14][15] - 申请提交后经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 手续费将退至指定银行账户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