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 - 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于2024年4月被立案审查,2024年11月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2] - 姚前滥用科技监管权力,在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软硬件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并利用虚拟货币等进行权钱交易[2] - 案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联合广东省汕尾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专案组办理[9] 腐败手段与特点 - 腐败形式从传统的黄金、现金转向利用虚拟货币等新型、隐性手段[3] - 姚前收受的虚拟货币存储于硬件钱包中,查获的三个硬件钱包内虚拟货币总价值折合人民币达数千万元[5] - 虚拟货币与持有人身份分离,且与传统金融体系隔离,可在区块链上自由交易、跨境流转,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13] - 姚前通过设置由他人身份开设的“马甲账户”来接收和转移资金,以掩盖其贪腐行为[15] 具体权钱交易案例 - 案例一: 姚前通过下属蒋国庆引荐,接受币圈老板张某请托,为其公司代币发行融资项目向某虚拟货币交易所打招呼,帮助其成功发行代币并募集到2万枚以太币[25] - 案例二: 作为答谢,张某向姚前赠送2000枚以太币,这些以太币评估市值最高时一度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25] - 案例三: 专案组发现姚前的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异常资金,经过四层穿透追溯,确认其来自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商的资金账户[17] - 案例四: 另有总额12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来自商人汪某控制的信息服务公司,姚前利用职权为该公司在证券期货行业从事科技服务提供帮助,形成利益输送[21] 资金流向与资产暴露 - 姚前将收受的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用于支付北京一套总价2000多万元人民币别墅的部分房款,该别墅登记在其亲戚名下但实际归其所有[19] - 另外1200万元人民币也用于支付同一套别墅的房款[19] - 2021年,姚前将收受的370枚以太币转出并兑换成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28] - 其购买的别墅成为暴露其腐败行为的关键“显影剂”[30] 调查方法与技术应用 - 专案组结合姚前长期从事数字货币工作的背景,预判其可能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权钱交易的问题[11] - 调查中重点搜查硬件钱包和记录私钥助记词的纸条[15] - 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进行交叉排查,发现了姚前实际控制的“马甲账户”[15] - 利用区块链技术公开可查的特点,在区块链上还原了虚拟货币的流转链条,例如查明了2000枚以太币从张某地址到姚前地址,以及后续370枚以太币被转出兑换的完整记录[28] - 通过电子取证,实现了各项证据的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28] 案件影响与启示 - 该案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虚拟货币行受贿问题积累了经验[30] - 虚拟货币在现实世界中使用时必定会“显影”,贪腐所得转化为实体资产时容易暴露[32] - 反腐败工作需紧紧抓住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加大甄别查处力度,以应对各种新型、隐性腐败[32]
一次收受市值数千万元以太币,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姚前案详情披露
证券时报·2026-01-14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