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执行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3] - 政策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 [1][4] - 退税金额计算方式: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税 [1][5] 政策适用条件与细节 -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满足条件: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1]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2]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成交价格 [1] 政策背景与延续性 - 此次政策是对2022年9月出台的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且已是第二次延续 [2] - 该政策最初执行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一次延续后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续后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3] 政策操作案例与计算示范 - 示范案例:纳税人小周在2026年6月出售住房,2027年2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因出售和新购时间均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且满足1年内重新购房条件,故符合政策时间要求 [4] - 退税计算案例:小杨出售住房转让金额240万元,缴纳个税4万元;若新购住房金额300万元(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可申请退税4万元;若新购住房金额150万元,则可申请退税2.5万元(计算公式:150÷240×4万元) [5] 相关税收政策背景 -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在某些情形下无需缴纳个税,例如各城市针对住房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 [5] - 以上海为例,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6] - 个人转让购入不满5年或家庭非唯一生活用房,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若未能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可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 [6]
换房个税退税优惠延至2027年底,一文读懂怎么用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14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