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社保与商业保险费用扣除规定 - 个体工商户为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2] -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上限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扣除比例上限为该基数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 - 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费等特定情况外,个体工商户为业主或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 2026年1月办税事项与期限 - 2026年1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10] - 2026年1月1日至25日,为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的期限 [11] - 2026年1月1日至31日,自然人为车船税纳税义务人需进行申报,同时需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12][13][14]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细则 -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计征,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15] - 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中完成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15]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职工薪酬填写说明 -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行次,需填报会计核算中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总额,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等 [17] - 在同一申报表中,“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行次,需填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的累计金额 [18] 电子税务局办税与远程咨询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相关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在线联系座席并远程提交资料办理业务,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19][20][21] - 完成实名认证后,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相关服务 [21]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汇算时,为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5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