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费用是否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5 09:4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适用性 - 企业所得税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优惠不得叠加享受,但除上述情形外,符合规定条件的各项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10] - 举例说明:一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60万元)的公司,其发生的100万元合规研发费用,可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额减免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项优惠[10][1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汇算清缴期为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15] - 申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13][14] - 申报地点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选择其中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16]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17] - 仅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18]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上述6万元费用及各类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择一申报减除,不得重复[18] - 单一来源经营所得汇算使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多来源经营所得需先分别填报B表,再选择一处税务机关使用C表办理汇总申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