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迎来强监管
财联社·2026-01-15 19:18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全面强化公募基金分红监管,重点打击利用基金分红税收优惠政策协助机构投资者逃避税的违规行为 [1][3] 监管背景与行业数据 - 2025年,超过3600只基金实施分红,合计分红金额达2424.18亿元,较前一年增长7.44% [5][12] - 2022年以来,公募行业年度分红总额逐年攀升 [5][15] - 2025年有180只基金分红达5次或以上,其中84只为债券型基金 [5][15] - 债券型基金是分红主力,2025年超过2790只债基分红,总额1690.26亿元,占所有基金分红总额近六成 [13] - 以权益ETF为代表的股票型基金2025年分红总额为498.63亿元,环比增长超过七成 [14] 被通报的违规分红乱象 - 乱象一:刻意打造“高净值基金壳” [6] - A基金公司利用惩罚性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制度,寻找帮忙资金短期频繁申赎迷你基金,快速拉高产品净值后,以“高比例分红”为卖点向机构投资者营销,协助其避税 [6] - 乱象二:故意泄露分红信息,诱导机构投资者短期快速申赎 [6] - B基金公司销售人员为实现营销目的,主动向机构投资者透露债券型基金的分红比例及时点等敏感信息,诱导其在分红前大额申购,分红后快速赎回以实现避税 [6] - 乱象三:根据个别客户要求实施分红 [6] - C基金公司为迎合某机构客户的避税安排,按其要求的时点和金额对管理的债券型基金实施分红 [6] 监管处罚措施 - 对部分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相关业务3个月的监管措施,并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高管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9] - 对部分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追究公司分管高管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9] - 对部分基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追究公司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9] - 对5名故意泄露分红信息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9] - 监管部门指出,违规行为反映部分行业机构经营理念存在偏差,为追求短期规模违规迎合机构投资者避税需求,且内部控制机制流于形式 [7] 提出的三大监管要求 - 要求一:加强全流程管理,确保基金分红行为合法合规 [4][11] - 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基金分红内部控制机制和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清晰划分各层级职责权限 [11] - 要求二:严格控制分红金额,遏制人为做高净值后分红 [4][11] - 基金公司分红决策前应严格测算,拟分红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次收益分配基准日至本次基准日期间的基金净利润(货币市场基金等除外) [11] - 因大额赎回、市场波动等导致单日份额净值异常增长的,应审慎评估分红决策 [12] - 要求三:严格控制分红信息,禁止任何形式泄露信息行为 [12] - 基金公司应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建立健全分红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制度,严禁泄露分红信息,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流程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