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性质改变,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契税何时缴纳?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6 09:48
税收优惠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 [8] 适用企业资格定义 - 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9][10] 适用仓储设施标准 -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 [10] - 设施主要储存范围包括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具体涵盖粮食、棉花、油料、煤炭、钢材、水泥等品类 [10] - 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油罐、货场、晒场等储存设施,以及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10] 非优惠范围界定 - 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规定的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