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6 09:48

2026年度山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通告要点 - 核心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布通告,组织开展2026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1] - 申报时间:申报工作自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5月31日截止 [1] - 申报范围:涵盖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 [1] 申报范围、口径与工资组成 - 申报所属期:申报的缴费工资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2] - 工资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2025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则以其起薪当月工资为依据 [2] - 工资组成规定:企业职工缴费工资的计算需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相关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工资则需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及医保局等部门发布的具体规定执行 [2] 申报渠道与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线上办理,相关申报资料需由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3] - 线下办理渠道:对于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申报表及承诺书,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办理 [3] 申报责任与后续事项 - 数据责任: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因未按期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4] - 工资年度锁定:用人单位完成本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若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其2026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 [4] - 咨询方式: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 其他相关税收政策要点 - 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并产生契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当日,若按规定无需办理权属登记,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9] - 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按税额标准的50%计征 [13] - 优惠适用条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物流企业需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且仓储设施需满足同一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并主要用于储存规定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等大宗商品,其办公、生活区等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享受此优惠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