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首部衍生品市场部门规章,旨在规范市场、鼓励发挥风险管理与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同时加强监管以防范风险 [1][2] 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 制定《管理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推进《期货和衍生品法》落地实施的具体举措 [2] - 衍生品交易是我国多层次风险管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2]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与监管方向 - 遵循功能监管原则,对证监会监管的各类衍生品经营机构制定统一监管要求 [3] - 衍生品交易场所推出新品种或调整合约需向证监会报告,场外交易需符合行业协会关于合约结构和标的物的规定 [3] - 鼓励利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支持开发满足中长期资金风险管理需求的衍生品,依法限制过度投机 [3] - 明确证监会可对衍生品交易实施逆周期调节管理,自律组织需采取措施保持市场合理杠杆水平和规模 [4] - 加强跨部门及跨境监管协调,对境内对冲的境外衍生品交易加强监管合作 [4] 业务规则与制度安排 - 丰富衍生品合约开发,规范保证金的记录、存管和使用,保障其优先用于交易结算及风险时的快速分离转移 [3] - 明确衍生品经营机构在业务规范、内部管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3] - 衍生品交易应按规定以收取保证金等方式进行履约保障,保证金形式多样,具体细则将通过规范性文件等进一步细化 [5] - 期货交易场所可将交易者持有的挂钩相似资产的衍生品与期货持仓合并计算,明确了合并持仓的监管方向 [5] 参与者要求与行为规范 - 交易者需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交易者标准,行业协会和交易场所可设定差异化标准但不得低于此底线 [5] - 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可基于管理生产经营风险的需要依法参与衍生品交易 [5] - 设定清晰“红线”,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减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4] - 规定了衍生品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并细化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4] 意见采纳与后续安排 - 证监会在吸收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合理建议后,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使其更具适应性和包容性 [6] - 完善内容包括充实业务规则、机构管理要求,丰富监管手段及细化法律责任规定等 [6] - 证监会将根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6]
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事关衍生品市场
证券时报·2026-01-16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