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实发工资和个税工资对不上???3个原因告诉你~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8 09:58

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差异的常见原因 - 核心观点: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与账务数据不一致,主要源于对“工资薪金”的统计口径、发放时间以及福利费核算方式的理解偏差,正确理解并匹配相关概念和时点可实现数据一致[3][5][6] - 原因一:误将“实发工资”作为申报基数,实际应以包含代扣代缴部分的“应发工资”或“税前工资”作为个税申报的“工资收入”[3] - 举例:员工应发工资10000元,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个税合计1500元,实发8500元;账务借方发生额与个税申报基数均应为10000元,而非8500元[4] - 原因二:个税申报时点与工资实际发放时点不匹配,个税申报遵循收付实现制,需按实际支付时点申报,计提未发放的工资不能提前申报[5] - 举例:8月计提工资10万元但9月发放,则8月个税申报额应为0,9月申报10万元;10月发放9月工资8万元,则应在10月申报8万元[6] - 原因三:部分需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核算时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核算,导致数据遗漏[6]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指南 - 核心观点: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仅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就其新增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征税,并存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减半征收优惠[12][13][17] - 征税政策:征税对象仅为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13] - 计税规则:仅对“新增金额”计税,即仅就当年记载金额相比已缴税基数的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13] - 法定税率:0.25‰(即万分之二点五)[15] - 申报期限:按年计征,需在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例如2025年属期的税款申报截止至2026年1月20日[16] - 减免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17] - 操作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具体步骤包括税种选择、税源信息采集(需录入税目、应税凭证名称、计税金额等)、保存并提交申报,最后完成税款缴纳[18][19][21]